外商无需提单正本即可提货的情况
2010-12-22 15:10
今天我们讲讲为什么有些时候,有些国家的外商无需提单正本就能提货?哪些国家可以这样做?了解这些,才能在业务中注意预防“财货两空”的风险。
缘起一个帖子:
原帖朋友有点误会,其实应该是“记名提单下可凭副本(甚至无需副本)即可提货”。
一、为什么有时候外商无需提单即可提货?
我们知道,提单理论上应该是“物权凭证”,即谁“合法取得”提单,谁就等于拿到了货物。
提单上有发货人(出口商)Shipper、承运人(货代/船东)Carrier、收货人Consignee、通知方Notify Party四方。其中“收货人Consignee”决定了货物的归属。
“收货人Consignee”通常有两种填写方式:
一是“凭指示(TO ORDER或TO ORDER OF...)”,即收货人是谁还未定,这种提单可以通过背书(原持有人在提单背面签字,表示转让)自由转让,比较贵重-----因为谁“合法”拿到提单,货物就是谁的。这样的提单就是“不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的操作中,外商拿不到正本提单就无权提货(除非货代和船公司乱来,违法无单放货),很保险,推荐大家使用。信用证项下,银行通常也会要求出具这样的提单。
另一种就是记名提单,即“收货人Consignee”栏具体写明了收货人的公司名址(通常是外商),只有这家公司才能提货。因为具体规定了收货人,所以别人即使拿到提单也没用,此提单也无法转让。另一方面,正因为规定死了提货人,只有他才能提货,所以一些国家就认可这个收货人即使没有正本,只要证明自己的身份,就能提货。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业务中会碰到外商没拿到正本提单也能提货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把货物交给货代开出记名提单,几乎就等于直接交货给外商。如果此时没有收回货款,就有一定的风险,付款与否就靠外商自觉了。记名提单也就失去了“物权凭证”的效力。
二、哪些国家可以无需记名提单正本即可提货?
并非所有国家都可以无(记名提单)正本提货的。
目前世界上主流的法律体系有两种,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其中只有英美法系,过去认为记名提单不是物权凭证。所以英美法系的国家容易发生记名提单下私自提货的现象。
英美法系国家有:
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香港、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巴哈马、博茨瓦纳、文莱、喀麦隆、塞浦路斯、斐济、冈比亚、加纳、格林纳达、圭亚那、牙买加、肯尼亚、基里巴斯、莱索托、马尔代夫、马耳他、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瑙鲁、尼日利亚、塞舌尔、塞拉利昂、南非、斯里兰卡、斯威士兰、坦桑尼亚、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图瓦卢、乌干达等,广州平板车出租。
有疑虑时,大家可以在网上查查此外商是否属于英美法系国家。
不过,即便是英美法系的国家(包括英国),最近几年也出现了一些判例,认为记名提单也是物权凭证。英美法系中是判例即法律的,可以看成是一种转机。虽然如此,还是要谨慎,毕竟预防为主,一旦出事,哪怕打官司赢了,对绝大多数中小出口企业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还不一定打得赢,老手些的外商很容易把诉讼变成商业纠纷,扯皮几年。
所以,对于不熟悉的外商,尤其是D/P的,最好慎用记名提单。实际上记名不记名的,在正经的生意操作中不会给外商带来太多不便。
记名提单收货人如果写得是客户名称,那么客户只要出示证明他是这个收货人和副本提单就行了。这个单证书里一般都有。一般提单都做成指示提单多点
引自百度知道
记名提单的法律问题
在记名提单情况下,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关系是以提单以及其所签订的其它运输协议为准,因为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所以对记名收货人来说仅仅是合同的受益方,在法律关系上应以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的合同为准,即记名收货人的法律关系与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应是一样的。因此,如果托运人有任何改变运输合同的协议,都应该约束记名收货人。这一点与指示提单或记名提单有明显的区别,因为指示提单是可以转让,对于善意的第三者来说他们取得的是提单合同本身的权利,并不包括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的提单以外的任何其它协议。但是在记名提单的情况下却完全不同,因为记名提单不可以转让,因此记名收货人仅仅是提单的权利受益方,也就是说,托运人与承运人的法律关系中约定受益人为记名提单记名收货人,就如同人寿保单第三者受益人一样。因此,受益方收货人的法律关系应站在原托运人的位置上。我国海商法对提单的定义明确包括记名提单,同时又规定承运人与收货人、提单持有人的关系依照提单的规定确定。如此,也明确了记名收货人与承运人的法律关系按照记名提单的规定,并不包括托运人事先与承运人约定的其它协议。 因为记名提单没有物权凭证的功能,所以对于记名提单是否应当凭正本提单交货还值得探讨。如果记名提单没有物权凭证的功能,那么承运人的交付义务并不锁定于记名提单上,而是正确核实并交付给记名收货人,也就是说承运人根本没有必要凭正本记名提单交付货物。记名提单是不可转让的提单,因此,收货人不能通过转让提单而将货物交给另外一个人。同时托运人也不能强迫承运人交付给记名收货人以外其他人来改变提单。当然在记名提单下承运人没有其它方式了解是否提单收货人已更改,因此他有义务交给原来的提单记名人而并不需要出示提单。记名提单不能通过转让而转让对提单项下货物的占有权,因为承运人必须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而不需要出示提单。海运单同样也不是物权凭证。海运单与记名提单除了抬头不一样外,其性质非常相似,因此英国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已将记名提单归类为海运单的范畴。